2004年9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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仗义执言荫护浙江作家
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李华明

  成立于去年4月的浙江省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(以下简称权保会),从第一“仗”为作家汪宛夫打赢著作权案(本报曾作详细报道)以来,就在中国文坛声名远播。一年多来,权保会不断地接到各种官司委托、申请鉴定、追讨稿费等“业务”——只是这些“业务”从来不收钱。
  现在,除了省内求助不断,省外的求助者也络绎不绝。曾创作过《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》等著名作品的黑龙江省作协副主席张雅文,因为作品屡遭侵权,给浙江省作协主席黄亚洲和权保会执行副主任陈源斌分别打电话,自比为“作家秋菊”,请求权保会“给予帮助和支持”(本报曾作详细报道)。
  为“受欺负”的作家打官司,为被侵犯的著作权讨说法,同时不忘用充满人情的方法去化解矛盾。权保会正在用专业却人文的力量,把维权进行到底。
  文书之外更有苦口婆心
  
杨阿如是一位抗美援朝时打过坦克的英雄,台州人。几年前,他的儿子杨祖国想找人为父亲的英雄事迹写本书。杨祖国先找了一名退休的金教师编写传记,打印本出来后,因为某些原因,杨祖国又请了省作协会员柯健君和当地报社记者陈剑重写。书在2002年底正式出版了,没想到纠纷也来了:金老师认为,柯健君和陈剑抄袭了他的作品。
    2003年9月中旬和10月初,作协权保会分别收到了双方的来信和电话,都希望权保会能给他们的作品做个鉴定。11月,柯健君和陈剑还给权保会寄来了鉴定委托书。
  于是,权保会组织了省内著名作家、评论家、文学研究人员和版权管理人员等7人组成专家鉴定小组,经过慎重审读讨论后作出了鉴定结论。同时,省版权局对这起纠纷也作出了完全相同的结论。
  今年2月的一个下午,一场著作权纠纷现场调解会在黄岩区政府大楼会议室开始了。会场除权保会的专家外,只留下柯健君和陈剑。陈源斌传达了专家鉴定小组和省版权局的鉴定意见后,开始了调解,并指明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:双方消除此前对《坦克英雄杨阿如》一书的著作权分歧,表示相互理解并尊重对方的创作劳动,今后不就此事再起异议。两人同意了,一半议程结束。
  接着是金老师的单独时间。他很紧张,两只手死抓着资料袋。陈源斌又站在他的立场上开始了劝说。金老师单独考虑了10分钟后,也表示愿意接受这个结果。
  事情终于尘埃落定。
  专业的声音让人心服口服
  
这是一场老乡之间的著作权纠纷。今年2月,嘉兴桐乡沈海清委托权保会鉴定两件作品,看看他老乡徐自谷的《血染的箴言》是否存在抄袭他的作品《吴氏传家宝》的嫌疑。
  不久,一批专家坐下来为这其中的是非曲直做了鉴定。专家得出的结论是,经过全面比较,发表时间在后的《血染的箴言》在作品的主题思想、部分人物形象和部分故事情节包括核心情节上,与《吴氏传家宝》有某些相似之处,但从作品的整体结构、基本情节和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场景以及文字表达、篇幅长短、语言风格等各方面综合分析,虽不排除《血染的箴言》有“参考”《吴氏传家宝》的成分,但尚不构成对《吴氏传家宝》的抄袭或剽窃。最终,鉴定意见书写道:“两篇作品具有各自的独创性,各自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并受《著作权法》保护。”
  这次鉴定的特邀委员、省版权局版权处副处长王少杰,专门对此出了一份《理由和依据》,认为从著作权保护的角度来讲,只要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的,即使与他人作品有雷同之处,也不能就说是抄袭。
  王少杰的观点是:凡属公有领域的作品情节,不受著作权法保护,如众所周知的历史故事、事实性材料、案例等;凡属通用的作品情节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,如一些文学作品中类似“有情人终成眷属”、“恶人坏事干尽必自毙”等公式化了的简单情节;凡属虚构的作品情节,因其不同于作品所描述的客观事实本身,是作品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,作者通过它来体现一定的创作思想,达到一定的艺术效果,所以原则上应当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  也正是基于这些因素,专家们才得出了“不是抄袭”的结论。一件本来可能导致诉讼的“难事”,就这样被权保会有理有据的专业鉴定化解了。
  几百元稿酬“娘家”也管
  
童话《小马过河》曾给很多小学生人生的启示,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这篇文章的作者、省作协成员彭文席在今年给权保会发了求助信,为的却是稿酬的事。
  彭文席在信中说,他的作品《小马过河》被浙江教育出版社收编入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课本多年,但从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,更没有订立合同,只是在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收到过300元稿费。
  因为事情久远,也不能仅从一方的叙述中了解真相,权保会马上给浙江教育出版社发了函,希望他们能够帮助把事情搞清楚。浙江教育出版社非常重视这件事,没到一个月,就把事情处理好了。
  原来,我省中小学义务教育教材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、90年代初由省教委组织编写,在经过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通过后再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。教材出版后,出版社把稿酬都支付给了编委会,再经它具体分发。出版社承认,由于当时作者数量庞大、分散,也许没能一一联系上,所以彭文席没能及时收到稿酬。
  彭文席曾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与出版社联系上,责任编辑书信答复了他并支付给他稿酬300元。而后,由于机构变动、人员变化等原因,双方没有进一步联系。
  现在,浙江教育出版社决定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向彭文席支付2000年以来的稿酬,每年100元,截至2004年,一共是500元。彭文席同意这个方案之后,出版社还专门发函向权保会说明了情况。
  有了权保会这个“娘家”,很多省作协的成员遇到麻烦了,或咨询或请“娘家”出面谈事,往往事半功倍。